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楚辞研究中心”)以楚辞学研究为主要任务,通过对楚辞作家作品、楚文化、楚辞传播、楚辞学史等进行多学科性综合研究,以提高国内外楚辞学整体水平;是培养高层次楚辞研究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对外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是促进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渠道;所属学科为文学学科。
第二条楚辞研究中心根据国内外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和楚辞学发展需求,确立研究方向和布局,鼓励和提倡多学科交叉研究。
第三条楚辞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是南通大学,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等上级组织的领导、督促和检查。
第四条楚辞研究中心的性质是由楚辞研究专家和青年学者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科研团体。
第五条楚辞研究中心的目标是立足国内,面向世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树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有效整合国内外楚辞学的研究力量与学术资源,强化学术研究前瞻性、综合性的组织协调机制,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建设。力图将楚辞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楚辞研究中心的领导机构为中心事务委员会,其成员由国内外著名楚辞专家及研究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6名。
第七条中心事务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办公室是研究中心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日常管理、课题管理和交流接待等方面工作的任务。
第八条楚辞研究中心聘请著名艺术大师、楚辞学专家范曾先生为名誉主任。
第九条研究中心设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由本校从事本领域研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领导和专家并邀请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关专家、学者共同组成。
第三章任务
第十条楚辞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
1.解掌握国内外楚辞研究的前沿动态,制定楚辞研究中心阶段和中长期工作计划与目标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楚辞研究与学术交流并进行成果推介与展示。
3.组织、开展优秀研究成果和研究人员的评比与表彰。
4.举办学术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和讲座、沙龙等学术活动。
5.组织推进与校外相关研究机构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6.搜集整理国内外有关楚辞研究的图书、资料、信息,建立、维护“楚辞研究与教学”特色专题知识库。
7.建设、维护楚辞研究中心网站。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一条楚辞研究中心经费主要来源
1.上级年度拨款经费。
2.依托单位年度配套经费。
3.委托单位提供。
4.社会资助。
第十二条楚辞研究中心项目科研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须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南通大学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中心经费委托南通大学财务处统一管理,执行南通大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楚辞研究中心经费的使用由研究中心主任负责,使用情况定期公开并向中心事务委员会汇报,接受监督。研究中心项目等各项经费开支,由项目主持人认真审核,签字批准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楚辞研究中心经费支出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课题及成果的资助与管理;楚辞研究中心网站和“楚辞研究与教学”知识库的编制、维护和数据来源费用;授课费、接待费、资料费、会务费等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支出;研究中心公办场所硬件建设和日常事务支出等。
第十五条研究基地项目的科研经费,采取一次批准、分期拨款的办法,由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管理并监督使用。研究基地项目主持人须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计划进行科研工作和经费使用,项目主持人所在研究基地的财务部门要协助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项目主持人应妥善保管经费开支的各种凭据,以便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以及上级财务部门的审查。
第十六条凡因故终止或者撤销的研究项目,要及时清理账目,并将剩余的经费退还核销。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或特殊事项由中心事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必要时在报经南通大学领导同意后确定。
运行制度
第一条楚辞研究中心(下文简称“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制定中心中长期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组织中心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科研项目;统筹和协调中心的内部工作,包括队伍建设和岗位设置等。
第二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事务委员会会议,商讨中心工作。
第三条中心设有日常办事机构——楚辞研究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和运行,认真落实和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相关工作,并对中心主任负责。
第四条中心制定了《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管理办法》和《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课题招标方案》,对外实行课题招标,合作开发专项课题研究。
第五条楚辞研究中心设有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各类课题的设计、论证、评审,指导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评审课题任务完成情况,鉴定研究成果,对研究所有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各种学术活动等。
第六条中心根据须要聘任专业人员,建设楚辞研究中心网站和“楚辞研究与教学”专题数据库,并负责数据的更新维护和安全。
第七条中心与研究人员签订合同。研究人员在研究中心研究期间必须遵守研究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研究中心的统一安排,做好科学研究工作。
项目管理办法
为促进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的深入发展,规范和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参照省部和学校有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申报
1.申报课题须充分反映楚辞学领域的新进展,着眼于楚辞作家作品、楚文化、楚辞传播、楚辞学史等方面的研究。挖掘楚辞表层下深厚的文化意蕴和历史内涵,对与楚辞相关的作家或文体等进行拓展研究,亦属于本课题的申报范围。
2.申请人须按照《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申报。这两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分别为l万元、0.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和使用。
3.申请人可自选与楚辞学研究相关的项目进行申报。项目完成的时限一般为一至二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可适当放宽年限)。
4.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专家初评和会议集中复评相结合的办法,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请从我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 ccyj.ntu.edu.cn),申请书要求用A4纸打印和复印。
5.申报人须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把申请书一式3份函寄至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同时请将电子稿发送到楚辞研究中心电子邮箱: ccyjzx@163.com。
二、课题评审
1.楚辞研究中心依照招标方案进行课题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2.楚辞研究中心与申报人签定《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课题项目合同书》一式3份,申报人须按照合同要求合理使用经费,开展研究工作。
三、课题经费的管理
1.项目经费的使用由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和财务处管理和监督。课题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研究课题项目合同书》的要求使用经费。
2.楚辞研究中心负责将立项课题的经费预算报主管校长审批,并根据批准经费通知财务部门建项目经费卡,由楚辞研究中心统一发放。
3.外单位课题负责人请按我校财务规定,从我校财务处网站下载报销表格填写,并将相关票据粘贴签字后寄至楚辞研究中心,具体报销手续由我中心代为办理。报销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1月。
4.本单位课题负责人票据须在我中心登记审核后,凭经费卡自行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5.经费使用按合同要求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中期检查之前,经费使用不得超过总额的50%。
6.报销票据须为正规发票。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图书资料费,指收集资料过程中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以及复印、誊录、翻译等费用;
(2)调查研究费用:
(3)文具费;
(4)计算机消耗材料费;
(5)成果打印费;
(6)参加相关会议费。
7.如果研究成果为专著,课题负责人可提出书面申请,我中心可另拨款资助出版。
四、项目中期管理
1.楚辞研究中心研究课题项目均须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
(1)项目负责人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
(3)检查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是否已开展,情况如何。
2.项目负责人填报《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研究课题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报楚辞研究中心。
3.项目中期检查时,如发现课题负责人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的,我中心将终止该项目的研究。
五、成果验收、结题
1.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研究课题项目”的字祥和编号。
2.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研究课题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连同最终成果复印件两份,交我中心验收。我中心组织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3.成果评审鉴定后,课题负责人将最终成果的原件一份和电子文档送我所存档。
六、本办法由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课程招标办法
为深入开展楚辞研究工作,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制订了《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课题招标方案》,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课题须充分反映楚辞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着眼于楚辞作家作品、楚文化、楚辞传播、楚辞学史等方面的研究。挖掘楚辞表层下深厚的文化意蕴和历史内涵,对与楚辞相关的作家、文体等进行拓展研究,亦属于本课题的申报范围。
二、投标申请人须按照《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这两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分别为l万元、O.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投标申请人可自选与楚辞研究相关的项目进行申报。项目完成的时限一般为一至二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可适当放宽年限)。
四、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专家初评和会议集中复评相结合的办法,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请从我中心网站下载
(网址:ht tp://ccyj.ntu.edu.cn),申请书要求用A4纸打印和复印。
五、申报人须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把申请书一式3份函寄至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同时请将电子稿发送到本中心电子邮箱。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九号南通大学楚辞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226019
电话:0513—8501228O
电子邮箱:ccyjzx@163.com
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研究中心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上传下达、协调督办、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任务。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上报、下发研究中心正式公文的核稿和送领导签发后打印、编号、登记及发放工作。
二、负责中心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中心各类会议的通知、记录、纪要整理、决议传达等工作。
四、协调中心主任做好研究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五、根据研究中心专家要求,负责上传下达、部门沟通和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比较重大的问题。
六、负责“楚辞研究与教学”数据库和楚辞研究中心网站的开发与建设工作。
七、负责相关科研机构来中心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
八、负责中心研究主任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